我国是线路板最大的生产及消费国, 同时, 线路板的废弃量很大。 而废线路板中的铜含量较高, 一般是铜矿中的几十倍; 采用物理法对废线路板进行有效的无害化处理回收, 可以得到粗铜粉产品, 既实现了有色金属——铜的再利用, 又避免了有机物燃烧产生的污染问题。目前废线路板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废代码: 900-045-49) , 回收处理需持有各省市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根据GB 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和HJ 1091《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等标准要求, 作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经营单位, 利用危险废物后产生的产品应符合国家、 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相关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 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此标准, 有利于规范企业生产、 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 有利于企业调整、 优化配置、 转型升级;有利于行业的良性、 可持续发展。 但由于该产品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 并且产品试验方法及检测规则等也没有可靠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该产品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制定本标准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