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大规模持续雾霾天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环境空气中的PM2.5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直接排放,二是二次颗粒物。VOC作为重要的二次颗粒物,对雾霾的形成和区域分布具有重大影响,涂料行业VOC排放是形成PM2.5的重要来源。加大涂料中VOC的控制力度,对于大气污染防治至关重要,而如何界定涂料中的VOC并准确测定其含量,是分析工作者一直以来研究探讨的课题。
VOC定义的现状
目前,国际上对VOC有多种定义,
世界卫生组织(WHO):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所处环境的正常温度和压力下,能自然蒸发的任何有机液体或固体;
美国政府:在大气中具有光化学活性的化合物,而任何其他的化合物被定义为豁免化合物;
欧盟: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沸点最高可达250℃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中国: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用气相色谱法测定VOC含量时,均以沸点为251℃的己二酸二乙酯或沸点为252.6℃的十四烷作为色谱分离的标记物。至于我国的VOC定义是否更科学、更合理,还有待同行继续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