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会议评审答辩预通知
2019-09-02 15:56:11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教育部科技司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会议评审答辩的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委员会会议拟于9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采用非现场答辩方式对候选项目/候选人进行评审。为进一步做好会议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用项目另行通知):
一、答辩范围
根据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讯评审结果,通讯评审建议授予一等奖的候选项目和建议授奖的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参加答辩。通讯评审建议授予二等奖的候选项目不答辩。
二、答辩人员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答辩人:项目完成人不超过4人(前三完成人原则上均应参加),推荐高校代表1人。
青年科学奖答辩人:候选人1人,提名专家(或其委托人)或提名组织代表1人。
三、答辩流程
1. 多媒体介绍。由工作人员在评审会场播放多媒体介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超时部分将无法播放。
2. 电话问答。如评审专家认为有需要,可通过电话与答辩人进行问答。问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电话问答要求
1. 答辩人在计划答辩时间内应保持手机畅通,回答问题前,请先说明本人姓名及身份。
2. 回答提问过程中,如需引述多媒体介绍材料,由评审会场工作人员协助播放。
3. 问答结束后,由评审会场工作人员挂断电话,答辩人及相关人员不得回拨,以免干扰评审会场秩序。
4. 如超过计划答辩时间30分钟仍未接到评审会场电话,表明评审专家没有提问。
五、其它事项
1. 请填写会议评审答辩回执(附件2),并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回执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和附件标题均需注明学科评审组、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2. 请将多媒体介绍材料(自动版、手动版)刻录在1张光盘上,并于2019年9月10日前提交至教育部科技司。材料提交后,会前不再替换。多媒体介绍材料(自动版、手动版)文件名需注明学科评审组、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3.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讯评审结果将于近期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 请认真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昕然,王骁
联系电话:010-66096702,66096298
邮 箱:kjjl@moe.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南楼406室
邮 编:100816
附件:1.多媒体介绍材料要求
2.会议评审答辩回执
教育部科技司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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