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所高校拟入选!首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名单出炉
2019-02-13 11:20:21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教育部网站和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
2月13日,教育部公示了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拟入选名单,共有依托47所高校的基地拟入选,包括依托清华大学等22个中央所属高校的基地、首都师范大学等25个地方高校的基地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2018年6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要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
发展目标
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着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二)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2.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与高校有紧密的合作关系;3.有效集聚地方科技资源和创新力量,形成推进本区域高校成果转化的合力,承载高校成果转化成效显着;4.在与高校协同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方面有政策、有机制、有探索,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高校高度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2.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完备,操作性好;3.已拥有一批能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类平台,并已取得显着的成效;4.与地方、行业有深入的协同创新并取得积极效果,有典型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案例。
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
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编制《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申请的基地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申请的基地经主管部门同意,正式行文报送教育部。
(二)组织论证
教育部成立专家组,对提出申请的基地开展咨询论证或实地调研论证,提出咨询意见,形成论证结论。
(三)立项认定
对通过专家论证同意认定的地方或高校,经教育部审定后,公布认定名单。
(四)监测评估
经立项认定的基地,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次年1月31日之前)向教育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开展工作、创新举措、取得成效、示范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教育部按照基地确定的任务与规划,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评估指标体系》,每四年组织一次评估,主要依据是年度报告资料。对于执行效果不佳或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基地,及时整改或予以裁撤。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方、各高校要积极推动基地各项任务的落实。基地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教育部支持并协调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协同。
(二)强化政策支撑基地应率先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对已经确定的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要及时跟进、加强督查与评估。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先行先试,鼓励和推动基地探索实施符合本校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改革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三)推广应用示范每个基地在先行先试基础上,总结提炼1至2个可供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教育部对基地建设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及时向全国高校示范推广,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效应。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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