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于2019年1月1日开始。
当日,中国科学院发布了4份通知,分别是:
《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和《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关于严肃2019年院士增选纪律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全文。
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院士: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院士增选总名额为71名,其中支持新兴和交叉学科6名,支持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特别名额5名。
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应重点关注的新兴和交叉学科为:物理生物学(数学物理学部主推荐)、化学生物学(化学部主推荐)、生物影像学(生命科学和医学部主推荐)、环境科学(地学部主推荐)、信息与生物医学(信息技术科学部主推荐)、能源科学(技术科学部主推荐)。每个新兴和交叉学科支持1个增选名额,并划归主推荐学部使用。
71名增选总名额中,除支持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的5个特别名额须待特推小组评审推荐后再划归相关学部使用外,其余66个分配如下:数学物理学部11名、化学部11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3名、地学部11名、信息技术科学部8名、技术科学部12名。
新兴和交叉学科名额以及特别名额的使用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二、每位院士最多推荐3名候选人,院士受常委会委托推荐新兴和交叉学科候选人不占院士个人推荐名额。
被推荐人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65周岁以上(1954年6月30 日<含>以前出生)的候选人需要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三、凡2013年、2015年和2017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19年将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院士候选人需填写和提供《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院士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
《推荐书》必须由院士本人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附件材料》中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附件材料》中的附件2至附件6应提供纸质件和与其相对应的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请推荐院士以电子文件形式从网上报送《推荐书》和《附件材料》中的附件1。电子文件从学部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asad.cas.cn),使用方法及要求详见《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用户名及密码已随本通知寄送,请注意查收,并注意妥善保管,专人使用。
《附件材料》提供者须提供《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被推荐人所在单位须出具《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上报,并将以下材料寄送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以寄出邮戳为准)。(附件请见学部网站,网址为www.casad.cas.cn)
希望各位院士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把好院士的“入口关”。在增选工作中要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同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增选环境。如有违背增选纪律的情况,将依据《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关于严肃2019年院士增选纪律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中国科协:
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具有推荐资质的全国学会推荐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组织推荐的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总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不超过10名、化学部不超过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不超过12名、地学部不超过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不超过7名、技术科学部不超过11名。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要求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请制定严格规范的推荐程序和办法,坚持院士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推荐院士候选人要全面考察其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如出现所推荐候选人被投诉情况,请负责进行核查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及意见。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
三、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正式向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来函说明推荐工作情况,同时附上所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详情请见学部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asad.cas.cn)。
联网上报电子文件须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所需“用户名及密码”已随本通知寄送,请注意查收,妥善保管,专人使用。相关材料的要求以及增选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详见附件。
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推荐和初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联系。
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院士:
2019年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选举工作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外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
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推荐,每位院士可推荐1名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须有5名院士推荐方为有效。外籍院士候选人可由院士单独推荐,也可由院士联名推荐。院士联名推荐外籍院士候选人时,需明确1位院士为主推荐人,其他为共同推荐人。
三、在推荐外籍院士候选人时,除考虑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对我国科技发展和国际科技合作方面所做贡献外,还应适当注意国别及学科专业的分布,重点要关注发展中大国和科技实力较强的有特色的中小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候选人。
四、请推荐院士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并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报送和签名后的纸质件寄送工作(以寄出邮戳为准)。
电子文件从学部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asad.cas.cn。使用方法及要求详见《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用户名及密码已随本通知寄送,请注意查收,并妥善保管、专人使用。
推荐中如有问题,请与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联系。
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关于严肃2019年院士增选纪律的通知
各学部常委会、各位院士:
院士增选是院士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营造风清气正的增选环境是保证院士增选工作有序进行,维护院士称号荣誉性的重要保障。
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即将启动,各学部常委会和广大院士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保密守则》等规章制度,坚持院士标准和条件,严把院士“入口关”。
为严肃增选纪律,特强调以下具体要求:
一、各学部常委会要担负起营造风清气正增选环境的主体责任
1.向本学部所有院士传达本通知,并负责与本学部参与增选工作的院士签订《中国科学院院士遵守增选工作纪律承诺书》。
2.要注意营造畅所欲言的讨论环境,使院士们在会上愿意和敢于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
3.要求主审小组在介绍初步候选人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其学术成就和学风道德。
4.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对投诉信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要向参加增选的院士作出说明。
5.如本学部有违反增选纪律的院士,要将情况及时上报学部主席团并按照《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作出及时处理。
二、广大院士须自觉遵守增选纪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电话、短信、邮件、游说等)为候选人拉票。一经查明有拉票行为的,即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可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
(注:这里的拉票是指明确要求其他院士对某候选人投赞成票的行为,正常介绍和讨论候选人情况不在此列)
2.要严格遵守增选工作保密守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增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调查处理意见以及表决结果等信息。一经查明有此类行为的,即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可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
3.不得接受候选人及其单位影响增选公正性的任何礼品、礼金和宴请。一经查明有此类行为的,即在本学部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可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和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如发现候选人或其单位有影响增选工作的请客、送礼等情况的,应及时向学部常委会举报。
4.收到投诉材料应按《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的要求及时送交本学部办公室,个人不得擅自出示和扩散。一经查明有此类禁止行为的,即在本学部内通报批评。
5.院士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须有本人亲笔签名)向本学部常委会反映,特殊情况下可实名直接向道德委员会主任反映。道德委员会主任隐去反映人信息后,再转交给相关学部常委会处理。
6.参加增选工作的院士须签署《中国科学院院士遵守增选工作纪律承诺书》,并于2019年2月1日前寄送至各学部办公室。
三、对院士违反增选纪律的行为将按照有关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1.本学部内通报批评由学部主任会议决定。
2.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和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由各学部常委会决定,必要时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相关决定报学部主席团批准后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