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视高端涂料产品开发,将开展重点新材料保险补偿试点
2017-09-13 09:29:59
作者:本网发布 来源:工信部
9月12日,国家工信部发布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涂界记者查看到,自抛光防污涂料、防污型绝缘材料、稀有金属涂层材料、石墨烯改性防腐涂料等高端涂料入选。
应用船舶领域的“自抛光防污涂料”,性能要求:与阴极保护相容性:防污涂层与防锈涂层之间(包括连接涂层)的剥离在人造漏涂孔外缘起10mm范围内,在近海的浅海浸泡试验环境里,可以达到36个月以上的防污能力,涂装在远洋船舶上,可提供60个月以上的防污保护。
用电力装备领域的“防污型绝缘材料”,性能要求:憎水性HC1~HC2级,污秽耐受电压跟普通釉绝缘子相比,污秽耐受电压≥1.5倍,涂层耐磨性≤0.2g,耐漏电起痕及电蚀损≥TMA4.5级,支柱绝缘子弯曲破坏应力100MPa,悬式绝缘子抗拉强度960kN,使用温度-40~105℃,抗拉负荷≥300kN
应用于国防军工、高端装备零部件表面强化领域的“稀有金属涂层材料”,性能要求:高温合金稀有金属防护涂层材料:氧含量≤300ppm,涂层在900℃完全抗氧化,并具备良好的抗热疲劳性能;复式碳化钨基稀有金属陶瓷涂层材料:硬度HRC45~65,使用温度-140~800℃;高耐蚀耐磨涂层材料:结合强度≥200MPa,硬度 HRC30~65,孔隙率≤0.5%,抗中性盐雾腐蚀≥500小时;多组元MCrAlY 涂层材料:O、N、C、S 总和≤500ppm,结合强度≥50MPa,1050℃水淬≥50次,1050℃(200h)完全抗氧化级;高隔热涂层材料 YSZ 复相陶瓷材料:熔点>2000K,1200℃(100h)无相变,热导率<1.2W/m·K;可磨耗封严涂层材料:使用温度350~1050℃,硬度HR15Y40~85,结合强度≥5MPa,工况温度下350m/s 可磨耗试验涂层无剥落掉块;冷喷涂超细合金粉末涂层材料:粉末粒度D90≤16μm,振实密度≥4.0g/cm3,近球形粉末形貌。
应用于电力装备、海工、石化的前沿新材料——石墨烯改性防腐涂料,性能要求:附着力1级,耐盐雾≥2500小时,耐盐水≥2000小时,耐水≥2000小时。
同时,工信部、财政部、保监会于9月1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对于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传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新材料是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和基础,其性能、技术、工艺等直接影响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下游领域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新材料进入市场初期,需要经过长期的应用考核与大量的资金投入,下游用户首次使用存在一定风险,客观上导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产与应用脱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决定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共用新材料,组织编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通知规定,首批次新材料是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用户在《目录》有效期内首次购买新材料产品的时间为计算首年度的起始时间。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的受益方。《目录》将根据新材料产业发展和试点工作情况作动态调整。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通知指出,保监会针对新材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特殊风险,指导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以下简称新材料保险),承保新材料质量风险、责任风险。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的合同用户企业更换或退货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的责任限额将根据采购合同金额以及产品可能造成的责任损失额来综合确定。原则上政府补贴的责任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倍、且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3%。
通知鼓励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创新提供货物运输险、其他责任险等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范围。
在运行机制方面,保监会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明确参与试点的保险市场主体单位名单并公布。新材料生产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新材料保险。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保险期限为1年,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补贴时间按照投保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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