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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副部长深层次解读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2017-06-21 09:32:39 作者:本网发布 来源:科技部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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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卫

  6月19日,科技部副部长黄卫,就日前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给予了深层次解读。

  黄卫强调,“服务国家发展、激励自主创新、突出价值导向、公开公平公正”是《方案》提出的改革原则。针对目前国家科学技术奖政府部门是推荐主体,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参与较少,行政色彩较浓等问题,《方案》提出了转变“主动自荐”为“被动他荐”。

  “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是服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形势所需、时代呼唤,是更好地发挥科技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推手作用的必然选择、必由之路。”科技部副部长黄卫这样介绍方案起草背景。

  “提名”“瘦身”让国家科技奖更公开、更公正、更权威

  “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这是此次改革方案的一大亮点。“提名者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一般来说,应该是行业内拥有学术威望的院士,或者是国家科技奖的获得者。”黄卫表示,提名者将承担推荐、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独立评审的作用。他们还得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我们会建立对提名专家、提名机构的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总的来说,提名制会让国家科技奖更公开、更公正、更权威。”

  黄卫表示,国家科技奖有着重要的引领与导向作用,为了鼓励科技人员追求真理、潜心研究,此次改革还减少了奖励数量,对国家科技奖“瘦身”,三大奖总数由不超过400项减少到不超过300项,改变现行各奖种及其各领域奖励指标与受理数量按既定比例挂钩的做法,根据我国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分别限定三大奖一、二等奖的授奖数量,进一步优化奖励结构。评审专家严格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独立投票表决,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

  健全科技奖励诚信制度

  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健全科技奖励信用制度和撤销机制,是此次改革方案的另一个亮点。

  黄卫表示,我国鼓励科技人员争做践行社会诚信、严守学术道德的模范和表率,国家科技奖作为“国家荣誉”,在评选过程中将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作用,全程监督科技奖励活动。

  “我们将完善异议处理制度,公开异议举报渠道,规范异议处理流程。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学术道德、评审不公、行为失信的专家,取消评委资格。”黄卫表示,“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要记入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国家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科技奖励更加开放多元

  此次改革方案将国家科技奖的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黄卫表示,“公民”更强调特定国籍,这次的改变显示出国家一种更加开放的趋势,意味着条件成熟后,只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即使科学家没有中国国籍,他的项目也有机会问鼎国家科技奖。

  黄卫表示,此次改革方案更加开放,除了国家科技奖,还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健康发展,不过要求“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组织保障的奖励,鼓励其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逐步培育若干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科技奖项。

  实际上,历年来的奖励制度改革,无不围绕提高国家科技奖励质量而为。

  统计显示,通过不断的改革调整,国家自然、发明、进步“三大奖”的总数已减少25%,三大奖比例分别从过去的10%、15%、75%调整为15%、25%、60%,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其中,科技进步奖减少超过100余项,减幅近40%。2017年规定,三大奖奖励总数由不超过400项减少到不超过300项。

  提高奖励质量

  2012年修订了三大奖的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创新质量,根据不同奖项特点设计了评价侧重点,在指标中更加突出鼓励原始创新,并建立了推荐工作质量体系。

  2014年建立了推荐单位的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连续3年获奖数为零的推荐单位,不直接下达推荐指标。

  2015年对近3年获奖率低于平均值而且连续两年有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的推荐单位,减少指标,初步建立起与之相挂钩的推荐指标动态调整机制。

  2016年强化推荐单位(人)的责任,严格要求推荐单位(人)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推荐的项目(人)进行客观评价、阐明推荐理由。

  为确保奖励质量,逐渐建立了小同行专家评审制度

  2012年在国家科技奖励中,启动小同行专家审读试点,审读评价结果进入初评会的答辩项目。

  2013年小同行专家审读试点范围扩大,国家自然科学奖80%以上的项目都进行了小同行审读,同时对审读程序、分组、评议和计分规则进行了规范。

  2014年小同行专家审读制全面推行到国家自然科学奖,每个审读组有5名以上专家参与评价并撰写审读意见。

  2015年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中也推行同行专家审读制度,审读意见带入会评,成为量化打分的有效补充,供后续专家参考。

  2016年增设学术咨询环节,对初评通过的候选人征求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意见,并报评审委员会和奖励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推荐公示,公布候选人基本情况、科技成就和主要贡献。

  奖励项目和个人的公示制度也逐步得到了完善

  2012年奖励办要求所有项目推荐前在推荐单位及完成人所在单位内部进行推荐公示。

  2013年奖励办建立了完备的推荐、受理、初评三次公示制度,扩大公示内容信息。

  2014年对推荐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2016年进一步扩大了三大奖公示内容,增加了对第三方评价、完成人(单位)间合作关系等内容的公示。

  2017年向全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和评审流程,增加对知情同意证明等内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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